国家卫健委: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牺牲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烈士褒扬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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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牺牲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烈士褒扬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对做好卫生健康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牺牲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烈士褒扬有关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指出,要按照评定(批准)烈士的范围、申报受理审核、抚恤优待宣传等要求,重点从四个方面做好烈士褒扬有关工作:一是要第一时间研究部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牺牲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烈士褒扬工作。二是要及时掌握本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发生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牺牲情况,督促牺牲人员所在单位做好申报工作。三是要及时对牺牲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的遗属进行慰问,了解并积极协调解决他们的困难,做好心理疏导。四是要高度重视对牺牲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事迹的宣传报道,在全社会营造崇尚英雄、关爱烈属的浓厚氛围,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凝聚强大正能量。
据了解,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近日印发的《关于妥善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牺牲人员烈士褒扬工作的通知》提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对于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承担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病原检测以及执行转运新冠肺炎患者任务等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因履行防控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以身殉职,或者其他牺牲人员,符合烈士评定(批准)条件的,应评定(批准)为烈士。同时,对申报受理审核、抚恤优待、宣传烈士事迹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文: 健康报首席记者 姚常房 编辑:管仲瑶 审核:陈会扬 曹政 闫龑